原标题:为基层治理注入活力与动力 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兰州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保障人大代表在“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近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嵌入“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在总结近年来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形式将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推动人大代表履职模式守正创新,打造“五位一体”基层治理新格局。《意见》的出台,不仅推动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基层治理的监督,也为基层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对于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兰州实践具有深远意义。
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协同治理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高度,围绕基层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兰州市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原选举单位、选区为基础,按就近就便原则,结合代表专业特长等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编入相应网格。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强化家站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功能作用,以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为中心、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为基点,产业园区、楼宇商圈、代表个人联络室为辐射,打造“一心多极”的网格化“15分钟代表服务圈”。加强代表家、站、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的融合推进,实现“一站多用”,不断丰富和拓展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基层治理。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建立“代表+网格员”工作机制,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为人大代表配备基层网格员,协助代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形成治理合力。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大专业代表小组功能作用,深入开展“专业代表小组+网格”结对共建工作。要加强各级人大代表相互之间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组织协调优势,广泛动员省、市两级代表发挥专业能力、行业优势,与县、乡两级代表开展结对互助工作,推动基层治理相关问题有效解决。
推动人大代表由“履职客体”向“治理主力”转变
今年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其中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深入贯彻代表法规定,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在基层党建引领下,嵌入基层网格常态化参与治理,当好服务发展的“参谋员”、联系群众的“联络员”、解决问题的“监督员”、化解矛盾的“协调员”,确保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履职在网格、服务在网格、作用发挥在网格,更加强调了实战职能。
在主要任务方面,强调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政策法规,提升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深入收集社情民意,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议事督政,监督基层政府工作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问题,促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理解。在参与频次上,要求省市级代表每季度至少参与1次基层治理活动,县乡代表每月至少1次,形成“月月在网格、常常见代表”的治理场景。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强调有关各方要积极推动兰州“智慧人大”建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基层治理,为代表提供准确民情信息,优化代表联系群众的功能。按照“掌握民情、化解矛盾,督促办理、促进发展”的定位,本着“资源共享、应接尽接、优质高效、避免重复”的原则,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为依托,逐步打通“民情地图·小兰善治”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加快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数据信息整合,为代表提供科学准确的民情信息。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家(站)功能,推动打造线上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阵地建设,建立代表履职二维码,方便群众“码”上找、看、提,方便代表“码”上答、交、办,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窗口通道功能,逐步优化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答复、反馈、查询等功能,提升代表联系群众的便捷度。
创新公众参与和闭环监督实践路径
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意见》结合代表法规定,明确要发挥代表“懂政策、知民情、善监督、会调解”的优势,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线下+线上”两个平台建设,通过开展网格议事日、居民恳谈会、听证会、专题协商会等形式,将协商民主嵌入基层治理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的途径。
积极推动全链条式监督工作,组织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群众,形成“接待有登记、登记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建立“问题清单——责任绑定——公开问效”的监督闭环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处理时限,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对问题处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采取针对个别问题的“即时办理,一对一监督”以及针对普遍问题的“限时解决并回复”等方法,及时向代表和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强化视察调研结果公开,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栏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聚焦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扎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
《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基层治理领域的重要探索,也是人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制度延伸。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嵌入“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必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兰州人大实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超 通讯员 缪树园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