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己是否可以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律师提醒:小心侵权
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憨态可掬的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受全网热捧供不应求,一“墩”难求。这个以中国国宝熊猫为主要元素,融合了冰雪、冰丝带场馆、奥运五环等元素的吉祥物成为本届冬奥会顶流。连日来,为了表达对“冰墩墩”的喜爱,网友们脑洞大开,纷纷以各种方式自制作“冰墩墩”。一夜过后,仿照“冰墩墩”图样做成的“馍墩墩”“汤圆墩墩”等跟风“面世”。律师提醒,喜欢“冰墩墩”没毛病,但要小心侵权。
近日,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可爱灵动的姿态迷倒了万千网友,大家疯狂抢购,不少有才华的网友脑洞大开,各显神通自制“冰墩墩,”一夜间,“冰墩墩”火出了圈。
自己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会不会侵权呢?
2月11日,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恭敏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依据法律法规,“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使用该作品,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究其原因,“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是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特殊规定。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王兰芳
(奔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