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温晨钰 图/侯锐
《2024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2024年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4月22日,凤凰网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某乳业公司在产品包装箱上突出使用“优酸乳”标识“蹭名牌”,被判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伊利公司40000元。
据了解,1997年伊利公司常温乳饮料“优酸乳”正式上市,2011年“优酸”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0年9月伊利公司核准注册“优酸乳”文字商标和图文商标。伊利公司认为,某乳业公司生产的含乳饮料,在包装箱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优酸乳”字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审理认为,伊利公司与“优酸乳”之间已经建立唯一对应的联系,某乳业公司的行为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造成侵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某乳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优酸乳”外包装箱,赔偿伊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0000元。
甘肃省法院副院长亢生伟表示,2024年该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619件,审结2503件,结案率95.58%。呈现出技术类案件增幅明显,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增长较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等特点。
甘肃法院将加大对种业、生物医药、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司法保护,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司法保护需求,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附:甘肃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伊利公司诉某乳业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即上述“蹭名牌”侵权案)
案例二:英某国际公司诉某农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赛雷特”苹果植物新品种权人为某外国公司,授权英某国际公司在我国境内使用。某农业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种植、销售“赛雷特”苹果。法院判决某农业公司对侵权繁殖材料作消灭活性处理,赔偿英某国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30万元。
案例三:某部队医院诉兰州三爱堂整形美容门诊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三爱堂”是兰州具有一定历史和文化象征意义的地标建筑。某部队医院迁入后对外简称“三爱堂医院”,在社会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兰州三爱堂整形美容门诊部使用“三爱堂”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登记并在店面门头上突出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其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
案例四:某制药公司诉李某某技术合同纠纷案
李某某与某制药公司属技术合作关系,以研发新药入股分红,双方共同为新药专利权人,因专利权属及分红产生纠纷。法院从有利于发明专利成果发挥最大效益考虑,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自愿转让涉案专利份额,某制药公司向其支付转让款等相关费用1600万元。
案例五: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诉某肥业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某肥业公司、闫某某、某农资中心、某塑业公司生产劣质化肥并使用印有“‘喜地珂’牌硫酸铵、生产厂家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的包装袋进行灌装销售,农户使用后出现农作物烧苗现象,庄稼受损严重。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肥业公司、闫某某、某农资中心、某塑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金昌奔马复合肥公司名称,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案例六:济南某照明科技公司诉山东某工程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济南某照明科技公司系某路灯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其认为山东某工程公司、陕西某建筑公司制造并安装在天水市麦积山大道两侧的路灯与其专利产品近似构成侵权。法院判决山东某工程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济南某照明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8万元。
案例七:刘某诉某工程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刘某发现某工程公司未经许可,在铁路隧道施工中制造并使用其专利设备,引发纠纷。法院委托技术调查官对涉及的技术事实进行比对分析,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当事人服判息诉。
案例八:某信息公司诉文某某、某科技公司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
文某某无视保密义务,将其通过职务便利掌握的客户资料及经营信息提供给某科技公司,用于业务推广、联系客户等商业活动。法院判决文某某、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披露、使用某信息公司客户名单的行为,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32400元。
案例九:某科技集团公司诉杨某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某淘宝网店经营者杨某某,未经某科技集团公司授权在其销售的商品名称中标注“婷曼逸官方旗舰店”字样。法院判决杨某某赔偿某科技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000元。
案例十:某文化公司诉某旅游发展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某旅游发展公司在经营的酒店开设主题房间,装潢、装饰及订房网页中使用“贝肯熊”形象,侵害了某文化公司合法取得的动漫形象著作权。法院判决某旅游发展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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