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由谁承担?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张莉莉
案例:2024年10月,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李女士通过电商平台,为刚装修好的新房购置了一张双人床。商品尚在运输途中,李女士发现新房墙面出现多处裂缝,需要重新粉刷。考虑到粉刷墙面可能弄脏家具,李女士随即向商家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同意退货,但告知李女士需自行承担800元运费。李女士觉得物流费用过高,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女士认为商家既然在出售商品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就应由商家承担退货产生的运费,否则就相当于给“无理由退货”设置了阻碍条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则称自己是按原告要求供货,且原告退货并非商品质量问题,即便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也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运费。
本案中,原告李女士在收到商品后即向被告提出退货,所购商品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情形,且商品保持完好,被告理应予以退货并返还价款。然而,原告退货是因家中装修工程变动,并非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且被告有证据证明按原告购买的家具发货,所以涉案商品退货产生的运费应由原告承担。最终,西固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判令原告将所购双人床寄回并自行承担退货运费;被告在收到退回商品后,一次性向原告返还购买双人床的全部价款。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现如今,网购已成为人们的主流消费方式,除了高效便捷,七天无理由退货也让广大消费者吃下了“定心丸”。但“无理由”是否意味着“无条件”?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运费究竟该由谁承担?我们邀请甘肃宜修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进行解答。
记者:消费者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由谁承担?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姜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同时,该法第二十五条以负面清单形式列举了网络购物中不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法律将商品退货时的运费承担问题分为两种情况:当商品因质量问题退货时,由经营者承担运费;当商品因非质量问题退货时,退货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记者:若商家拒绝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姜律师:商家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部门投诉,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为避免部分消费者滥用该权利损害经营者利益,法律规定经营者仅在商品因质量问题退货时承担运费,因其他原因退货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姜律师提醒,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任性消费的“护身符”,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谨慎选择,遇到商品退换问题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