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严控涉企检查次数 甘肃这波操作“营”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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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严控涉企检查次数 甘肃这波操作“营”麻了

原标题:甘肃省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赋能

新华社客户端甘肃频道3月29日电 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次数;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政务事项办理“不见面”“零跑腿”……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赋能的通知》,从提升执法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打造专业队伍、加强组织保障等多方面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通知规定,推行执法检查前需通过“扫码入企”等方式查询执法对象年度接受检查情况,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或低风险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或一般风险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或较大风险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或重大风险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同时还推进“智慧应急”场景应用,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支撑,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推广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执法工作模式,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能。

据了解,为确保规范执法,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检测检验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执法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执法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技术检查员、网格员、临时工等工作人员单独执法检查。(李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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