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牍”家揭秘汉代皇帝遗诏细节 和史书上有啥不一样
甘肃
甘肃 > 人文 > 史话 > 正文
站内

“牍”家揭秘汉代皇帝遗诏细节 和史书上有啥不一样

原标题:河西简牍的历史文化价值

陈彦友

河西简牍的出土,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史特别是秦汉史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可以依“史”释“简”,也可以据“简”证“史”,相互参证,互为补充,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通过对汉简的研究,首先,可以补充历史文献记录的不足。

西汉时期,国家对养老尊老制度曾有过三次大的变革,即惠帝时期的免除老幼刑罚、宣帝时期的高年赐王杖和成帝时期的放宽受王杖的年龄限制,可史书对这三次变革中的后两次却没有明确的记载。千百年来,史学界围绕“年七十赐王杖”产生了许多疑问,也产生了诸多分歧。可是,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实物记载呢?两次出土的“王杖简”内容丰富,记载明确,既有尊老养老、高年赐王杖的明确命令,也有抚恤鳏寡孤独废疾之人的具体法规。这些命令和法规明确规定,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减免老弱病残者的刑罚,免除他们的赋税徭役,是研究汉代养老制度的重要资料。《王杖诏令册》是汉宣帝时期颁布的汉代专门的尊老法典,是当时处理老年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汉宣帝为了表达自己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特别在诏令中强调:“高皇帝以来,至本始二年,朕甚怜耆老,高年授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吏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做出规定:“年七十以上,授王杖,比六百石”。这个等级的俸禄低于县令(大县县长)但高于县长(小县县长),应当说是皇帝精心安排的“无官之禄”。在武威出土王杖简的同时,也多次出土了汉代鸠杖(王杖),使这一法律有了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使敬老制度不仅有文字表述,而且有实物依据,解决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填补了这一研究课题上的空白。全国各地先后出土过不少鸠杖,而武威是全国出土鸠杖最多并伴随出土相关法律简牍的唯一地区,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和权威性。尊老敬老,不仅鼓励了前方将士,同时也安定了后方军属,有利于汉王朝的巩固和发展。

关于汉代吏制中秩奉问题,西汉多用钱,东汉多用谷。史书中并没有以布帛充奉的记载,而河西简牍中却载有以布帛充奉的实例,补充了史书的不足。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河西简牍中涉及屯田组织、农官系统、田卒劳动、屯垦劳力以及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等,仅农作物种类,见于河西简牍的就有25种之多。在军事方面,通过河西简牍,我们大致可搞清汉代河西地区的军事防御体系和严格的烽燧制度,汉代河西边防中名目繁多的各类武器和功能,也在简牍中记载得明明白白。匈奴郅支单于之死,《汉书》中虽有记载,但却遗漏了呼邪单于也参与了歼灭郅支单于的战役这一重要史事,而这却被居延地区所出新简补缀。在科技方面,由于河西简牍多载明年月日,这对核定、研究西汉朔闰之排列和设郡置县更改年号的具体时间,是最直接、最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两汉的司法程序、刑讼方式史载不详,但在河西简牍中通过刑讼判案的实例,可对汉代的司法程序窥知一二。汉代的符、传和綮,一直为人们误解或混用,但在河西简牍中,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符、传和綮的不同使用实例,使其大白于天下。除了汉文史籍如《史记》《汉书》的有限记载外,悬泉汉简还提供了很多了解汉代大宛和康居等国家2000多年前的历史。悬泉汉简记载了西汉与中亚国家的交往,见证了丝绸之路中西文明的交流,如国家的更替和民族迁徙等。有的国家没有文字记录,但是在悬泉汉简中却有对其国家的具体记载,比如从大月氏西迁到贵霜帝国的形成缺乏足够的材料,一直是学界的谜团,而悬泉汉简中关于大月氏的记载正好一定程度地为这段历史提供了证据。悬泉汉简还反映了大量汉代政治经济生活细节,改变了很多对历史问题的结论。有一块墙皮保存较为完整,长222厘米、宽48厘米,上面书写有一封诏书,题为《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上面有“孟春月令十一条:1.敬授民时日,扬谷咸趋南亩。2.禁止伐木。3.勿摘巢。4.勿杀幼虫。5.勿杀胎。6.勿矢飞鸟。7.勿杀麑(麛)。8.勿取卵。9.勿聚大众。10.勿筑城廓。11.掩骼埋胔……”等字样。这封诏书是西汉平帝时,太皇太后发布的一项诏文,由安汉公王莽奏请和逐级下达给群众的文书。文书的主体部分是月令五十条,主要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规定了四季的不同禁忌和须注意的事项,如春季禁止伐木、禁止猎杀幼小的动物、禁止捕射鸟类、禁止大兴土木等,夏季则禁止焚烧山林等,秋季规定禁止开采金石银矿等,冬季禁止掘地三尺做土活等。两汉时期,战乱频仍,加之自然灾害不断,导致汉帝国生态环境脆弱,这些内容以诏书律令的形式要求全国各地执行,堪称我国最早的一部“环境保护法”。关于佛教是如何传播到中原的,学界说法不一,而悬泉汉简中发掘出“浮屠简”,对佛教在中国传播的路径有明确的记载。根据简牍学专家考证,说明大致在公元一世纪后半期,佛教已经传到了敦煌。由此说明,佛教的传播是一个经西域到敦煌、再到中原的过程,而非直接越过敦煌到内地,这对研究佛教在西域和中原的最早传播,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坐标。悬泉汉简中关于佛教东来和儒家经典等汉文化的西传,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典型反映。

1974年出土的居延汉简《甘露二年丞相御史令》,是一份追查西汉广陵王刘胥集团谋反案的协查令,所载内容与《汉书》记载基本一致。但《汉书》内容很简略,而简牍则有较大的补充,提供了汉政府追捕涉案人员的细节及广陵王集团成员与盖长公主集团成员之间的某些联系,为我们研究西汉中期上层政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提供了新的线索。再如1977年出土的玉门花海觚上,抄录有一份皇帝遗诏,今天学术界关于此份遗诏是武帝遗诏还是高帝遗诏虽尚有争论,但无论如何总是一份未见于《汉书》记载的西汉前期某帝遗诏,史料价值重大。其次,印证传世文献所记载的某些历史事实。利用地下出土资料印证传世文献的记载,证明传世文献的可靠性,是“二重证据法”的重要内容。20世纪初,王国维《殷先公先王考》《殷先公先王续考》等文即是利用甲骨材料证明了《史记·殷本纪》的准确性。20世纪晚期学界利用新出郭店楚简《缁衣》证明了今本《礼记》的可靠性,大大推动了近20年儒学史、思想史研究的新进步。同样,河西简牍中丰富的汉王朝经略西北边塞、发展中外交流的史料,也证实了《汉书·西域传》《匈奴传》《百官公卿表》等文献的记载。如《汉书·西域传》曾记载汉王朝在经营西域过程中,对乌孙尤为重视,曾多次与之和亲、远嫁公主。征之悬泉汉简,可知《汉书》所载甚为准确,悬泉汉简中有汉王朝与大宛、大月氏、楼兰、莎车等西域国家交往的资料,但为数至重者显然是乌孙。关于江都公主、解忧公主,甚至嫁少主的材料也都有所反映。印证了《汉书》相关记载的真实性。可以修正某些史书的记载。今天所见汉晋史籍,大都经过了两千多年的流传,受书写者个人观念及辗转传抄的影响,部分内容存在错讹在所难免。我们虽可利用理证等方法揭示相关错误,但总不如利用汉晋时期的原始档案去探寻古籍错讹来得准确、方便。例如关于汉代河西四郡中武威郡的设置,《汉书·地理志》明确记载是太初四年(前101年)所设,但据河西汉简材料可知,其设置至少当在昭宣时期,不可能早于昭帝元凰三年(前78年)。

(嘉峪关日报)

推荐0

甘肃名片

风直播

凰家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