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曝光大气污染典型案:汽修厂国道旁焚烧垃圾领罚

兰州曝光大气污染典型案:汽修厂国道旁焚烧垃圾领罚

原标题:冬防攻坚动真格 严打污染“反面教材”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第二批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观澜新闻首席记者 赵文瑞

冬防攻坚正当时,守卫蓝天,人人有责。11月19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近期第二批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铁腕”治理违规焚烧垃圾、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销售劣质煤炭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道旁违规焚烧垃圾 一汽修厂被罚1万元

10月11日,城关区盐场路街道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忠和村区域(109国道旁)有焚烧垃圾现象,产生有毒有害烟气烟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执法人员立即组织人员灭火,全面清理污染残留物;并立案调查。

经查,焚烧垃圾当事人为某汽修厂工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盐场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该汽修厂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违规焚烧垃圾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和烟尘,甚至含有二噁英等致癌物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和过敏反应,同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企业和个人应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格规范废弃物处理流程,切勿为图方便或节省成本而以身试法。

涉嫌出具虚假报告 一机动车检验机构被立案调查

10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兰州某机动车检验机构为某甘A号牌柴油车出具的尾气监测报告结果合格,但监控视频中该柴油车排放尾气有明显可见烟度。

经核查,该机构的确违反了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

出具虚假监测报告会掩盖车辆实际排放超标问题,导致高污染车辆继续上路行驶,加剧大气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 2批次产品被罚没

今年以来,安宁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煤炭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累计抽检18批次,其中2批次产品不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安宁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德某某煤炭场处以没收涉案不合格民用散煤5吨,并处9500元罚款;对某煤炭经营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48.8元,并处23142元罚款。

劣质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硫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是造成冬季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还可能引发居民呼吸系统疾病,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对煤炭质量有明确限值要求,煤炭销售单位须严格进行进货查验和质量控制,切勿因追求短期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福祉。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