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灯,顾名思义,即为地上滚动的灯。滚灯是演阵之灯,表达的是军事斗争的内容,用灯描绘两军对垒,用阵法斗奇的场面。滚灯为景泰所独有,相传在战争年代,将士们为了夜间行军打仗所需而创作的,沿袭至今,成了一种文化娱乐形式。景泰滚灯无论是灯体、灯架、蜡烛架子、服装等制作,还是精彩表演,都体现了现代科学与古代文明的完美结合。
滚灯在景泰历史悠久,它源于明朝,到目前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同治、光绪及民国时随着中央屯兵策略的弱化,红水堡村民将滚灯艺术逐渐演变为一种社火表演形式;“文革”期间,破四旧、批牛鬼蛇神,滚灯这一民间文化活动被禁止;1978年,景泰县将红水堡村民由山区迁至灌区,即今天的上沙窝之后当年村里由老年人组织,又开始玩滚灯。其实,简单来说,景泰滚灯最早由周家楼院人从西边学来,后又几经辗转,传授与上沙窝村,以前主要是红水乡红墩村元宵节期间玩的一种社火表演形式,现在已遍及山区及周围多个乡(镇),较流行。
另据史料记载,明长城一线设烽火台传递军情,昼夜分别用狼烟和灯火进行通讯,后来讯号灯流传到民间,滚灯逐渐由手执变为就地滚动,形成了 "从古老城墙上走下的舞蹈"。每逢重大节日,当地老百姓便组成威武雄壮的滚花灯队伍,只见灯舞如花海、人走如龙腾,声势浩大、气冲霄汉。滚灯现已是景泰重大节庆日不可或缺的一种文艺表现形式,它的保存与发展对传承古代文明、发展现代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景泰滚灯由支架、灯笼、轴做成,灯笼呈圆球体,直径约40厘米,以彩色皱纹纸糊之,现为6毫米钢筋焊制而成的绣珠状球体,中间以一小钢筋作轴,内置电池电灯为灯心,轴两端固定于14米长的两根木制长柄上(柄长14米,宽6厘米、厚6厘米),整个灯架呈H型。滚灯主要是晚上表演,整个表演由24 个滚灯和24 个腊花组成,大队人马,人手一灯,排成长长的队列,穿进于山村小巷之间,表演于麦场阔地之上。
景泰滚灯以其绣球状的构造,"纸包火"的绝活,"排兵布阵"的独特表演形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表演者由领队带领,分作两列,排布成"四门探""迷魂阵""长蛇阵"等各种阵列。表演者身着长袍,提其长袍一角掖于腰带中,他们手推滚灯,扭曲跃动,或走或奔、或守或攻、或合或离、或进或退,猛如蛟龙出海、势如地裂山崩;守如徐风澹月,围如电光火石;分似银瓶乍裂,收如百鸟投林。在方圆百步之间,收发自如,辗转腾挪;闻鼓而动,鸣锣而收。尤其晚间在灯火之中,人逐灯走,灯随人舞,舞动间步履如飞、形影交错,犹若五彩斑斓的长龙伸展屈卷,往复盘旋,别有情趣。
滚灯这一民间舞蹈艺术主要有以下基本特征:群体性。表演滚灯者少不能少于36人多则可至百人;多样性。表演由两部分构成,先唱后跳唱则为祈愿祝福之辞,跳则为两军交战之舞;整齐划一的语言形式。不讲究舞蹈形体语言的精细表演者以跑、走、推、举等简单重复的动作为主,忙而不乱井然有序,强调大场面和整体效果带有鲜明的严整雄浑的军旅色彩;器具的独特性。所用道具滚灯造型饱满色彩艳丽、工艺精妙,构思独特。
滚灯艺术除了含有谢神祈年的色彩之外,还包含有祛病强体、保家卫国、勇猛忠贞、刚毅团结等多种含义,是当地人民审美心理的重要体现对于当地人民的文化认同、维护团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维系当地人民的精神纽带。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迁移,能够完整表演滚灯的民间老艺人寥寥无几,而且大都已六十开外。为避免这一珍贵的舞蹈活动埋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景泰县文化馆积极支持滚灯传承人张安邦等继承和发扬滚灯舞蹈,改进花灯制作工艺、完善滚灯的表演内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发动并组织群众参与滚灯活动,使景泰滚灯这一传统舞蹈重新焕发出活力,活跃在广阔的历史舞台。
原创 唐伊
(陇上非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