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鸡不成蚀把米 诬告不成反被抓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一对父女为解自己的一时气愤,诬告他人藏毒,企图利用法律泄私愤,岂料被西固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其中猫腻,将父女俩抓获归案。近日,西固区检察院公布案件结果,父女俩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处实刑。
2024年6月,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接到一通匿名举报电话,称马某丙驾驶的车辆内藏有毒品,西固分局将线索转移至禁毒大队。禁毒大队立即与报警人取得电话联系,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举报人称自己在小西湖附近看到男子马某丙往车上放毒品,并向警方详细描述了毒品包装袋颜色、款式等细节。同年6月27日,公安机关在西固区将马某丙抓获,从其驾驶的车辆后备箱中发现块状毒品可疑物一块,净重50.20克。经兰州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检验,检测出海洛因成分。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丙刑事拘留。
7月2日,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马某丙非法持有毒品案。办案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侦查卷宗,仔细梳理分析案件事实及证据,发现本案存在诸多疑点:一犯罪动机存疑,被举报人马某丙无涉毒前科,且生活富足,贩毒动机难以成立;二举报人为何能精准描述毒品细节,甚至掌握车主隐私信息;三关键生物痕迹缺失,毒品包装上未检测出被举报人马某丙的生物痕迹。
围绕上述案件疑点,西固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检测毒品包装上生物痕迹、排查人际关系、追踪报警人信息、调取电子数据四个方面侦查方向。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毒品外包装检测出的DNA是举报人的父亲马某甲,且马某甲与马某丙是叔侄关系。行车轨迹显示,举报人与其父亲多次跟踪被举报人马某丙。
跟随证据,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举报人父亲马某甲怀疑侄子马某丙曾举报自己非法经营,心生怨恨,遂将毒品藏入马某丙驾驶的汽车内,并教唆女儿匿名举报,企图借法律之手实施报复。但这场精心策划的“栽赃大戏”最终因一份DNA检测彻底败露。因马某丙没有犯罪事实,8月30日西固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还其清白。同时,对实施诬告的父女二人启动立案监督程序。10月,西固区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对马某甲及其女儿分别提起公诉。目前,西固区人民法院对马某甲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女儿马某乙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