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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六家保险公司遭"点名"半数涉及互联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了6份保险业监管函,尽管违规细节各不相同,但从内容来看,涉及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的监管函还是占据了半数。

专家:关联交易应严格遵守规定

除产品层面外,监管函也对投资业务有所涉及。针对中邮人寿下发的监管函显示,该公司在境外投资业务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中关于委托人报告事项的有关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发现,监管对于境外投资委托人的报告事项已作出十分详细的要求。类似“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和托管协议”、“签订和调整投资指引”;“受托人和托管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投资市场发生影响保险资产安全和投资业绩的重大突发事件”等应当在5个或3个工作日内上报。除此之外,还应按季度、年度向监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情况、风险评估报告、境外投资结算账户余额和收支情况及关联交易;上一年度受托人和托管人管理保险资金的评估报告等。

而产险公司方面,银保监会在对众诚保险下发的监管函中指出:其广东分公司存在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反映出该公司经营管控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应加强核保管控和业务管理;加强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产品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有关违规备案的保险产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

安诚财险的问题则涉及关联交易识别、审核、报告、披露等方面。具体来说,银保监会是在2018年4月9日至7月2日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上述问题。对此,监管函提出: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安诚财险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等交易行为;由于认定违规所涉财务等主要责任人员为不适当人选,责令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王绪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如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上报银保监会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今年一季度,安诚财险未达到逐笔披露标准的资产类、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保险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为466.09万元、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为4461.42万元、再保险关联交易金额为280.69万元、劳务或服务关联交易金额14.13万元。

[责任编辑:裴自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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