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监管函:六家保险公司遭"点名"半数涉及互联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今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了6份保险业监管函,尽管违规细节各不相同,但从内容来看,涉及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的监管函还是占据了半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发现,这六份监管函所指明的违规内容不完全相同,具体包括“未按规定披露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互联网保险产品存在误导性描述”、“关联交易识别、审核、报告、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境外投资业务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等。

安心财险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已知晓监管函所提出的监管要求,会以积极正面的态度,根据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多份监管函涉及互联网保险

尽管违规细节各不相同,但从内容来看,涉及互联网保险相关问题的监管函还是占据半数。

具体来说,在对百年人寿的现场检查中,银保监会发现该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销售的“百年尊易保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产品信息长时间(截至2018年3月20日)未放在官方网站的“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中,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所要求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需披露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二)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条款费率(或链接)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报备文件编号或条款编码”规定。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百年人寿对未将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放在公司官方网站“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保险产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在今年9月29日更新的“百年人寿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公告”中,已经出现这款产品的备案编号/批复文号等信息。

泰康在线则存在保险产品在支付宝平台的宣传页面内容与该险种备案条款不相符的情况,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等误导性描述”、“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保险产品相关信息,应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发布,并确保信息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等要求。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认为,关于防止销售误导,监管目前已经出台了比较完善的规则。他进一步解释道:“像‘如实告知’就是受保险法约束的,有‘未如实告知则免责无效’等具体的司法解释。另外,如果通过电话、网络销售保险,需要有文字、录音等记录留存,就是为了保证‘如实告知’的原则。”

[责任编辑:裴自晶]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凤凰政务

网罗天下

今日推荐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