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发挥导向作用 激发创新动力
2026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开始征集
【本报讯】为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计划导向作用,提升科技计划项目覆盖面,激发我市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内在动力,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兰州市科技局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
该类项目申报条件:(一)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三)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市级科技项目,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人员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凡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申报单位可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cn)完成填报。项目申报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区(县)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初审和推荐;中央、省属在兰高校、院所等机构申报项目由各自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无推荐权限的由所在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推荐;市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推荐单位应于项目入库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推荐。
据悉,项目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按其功能定位分类,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管理,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市级财政不予安排。市科技局在项目征集结束后,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确定立项,由项目主管科室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后主要内容、项目组成员及实施周期不得变更。该类项目实施周期两年,逾期未验收自动终止,并纳入市级科研诚信体系管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科技项目推荐及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重要依据。(本文系由市科技局支持、《兰州晚报》开设的“创新领航”专栏第136期。)
记者 何燕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