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0万货款拖欠3年 看“黄芪法庭”如何破局

近90万货款拖欠3年 看“黄芪法庭”如何破局

原标题:黄芪法庭里的解纷故事

黄芪法庭法官在药田开庭(资料图)

黄芪法庭法官在药田开庭(资料图)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每逢集日,定西市陇西县首阳中药材交易市场人头攒动,来自全国各地的药商穿梭其中,看货询价、洽谈交易。

这里是西北地区最大的中药材原产地交易市场,每年药材交易量达20万至30万吨,承载着无数药农、药商的生计。

交易越活跃,纠纷也越容易发生。

货发出去了,钱什么时候给付?药材质量有争议,责任谁承担?合作多年的熟人之间,出现账目纠纷怎么办?……这些都可能成为买卖双方之间难以解开的结。

如何让纠纷快速化解,让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2023年8月15日,“黄芪法庭”在陇西县人民法院首阳人民法庭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全县涉中药材案件,围绕中药材产业特点,将司法服务嵌入市场交易链、企业风控链、知识产权保护链、用工安全链四大核心链条,构建全方位、精细化的司法保障体系。

三年来,黄芪法庭累计审结涉中药材案件775件,调撤率69%,诉前成功化解纠纷321件,以专业化司法护航中药材产业平稳、快速、高质量发展。

86.4万元货款的3年拉锯战画上句号

3年前,某药业经理小马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客商邵某称自己要大量采购党参。多年从事药材生意的小马接触过不少客商,但一次采购1.8万公斤党参的客户并不多。

双方很快谈妥价格:每公斤48元,总货款86.4万元。

按照约定,货物分批交付。每次发货时,邵某都会亲自到场验货、装车,看起来十分爽快。小马觉得,对方采购量大、态度积极,是一个值得长期合作的客户。

然而,到约定付款的时间,邵某的电话打不通了,微信消息也没有回应。起初,小马以为对方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不承想一等就是3年。

3年里,小马多次寻找邵某的下落,始终一无所获。

2025年9月,小马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当年的1.8万公斤党参,是邵某为某公司采购,并最终进入该公司的仓库。

今年4月,小马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法院审理后查明,小马已按约交付货物,该公司实际接收并使用了相关药材,应当承担相应付款责任。一审判决公司向小马支付货款86.4万元。

该公司不服,随后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当天,该公司提出调解,并带来了一笔现金。“钱可以支付,但希望能少一些。”对方代理律师提出,希望通过折扣方式解决纠纷。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支付80万元货款,当场履行付款义务。

从“联系不上”到解决纠纷,这场持续3年的货款追索画上了句号。

“中药材产业是陇西县的支柱产业。我们把全县涉中药材案件集中到黄芪法庭管辖,就是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更好维护药农、药商权益,服务产业发展。”陇西县人民法院首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蔡一蝶说。

12年积怨,在这里化解

2014年秋天,胡某和刘某、刘某母亲畅某约定,由胡某收齐药材,刘某和畅某现场验货,收货后结清尾款。

交易完成后,双方因药材质量和价格问题产生争议。胡某认为:货已经按约交付,应当支付全部货款;刘某则认为药材质量未达到要求,价格也偏高。

这一争执持续了12年。12年间,双方多次协商,却一次次不欢而散。

后来,刘某母亲去世,这笔陈年旧账更难理清,两边隔阂也越来越深。今年年初,胡某整理出保存多年的送货单据和对账材料,将诉状递交到黄芪法院。

法官王向军接手案件后发现,案件时间跨度太长,当年很多口头协定没有书面记录,单据泛黄、字迹模糊、证据瑕疵不少。更要紧的是,双方积怨太深,几乎没有交流的空间。

胡某拿着泛黄的单据,诉说多年讨账的不容易;刘某则坚持认为药材质量存在问题。

“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坐在一起没说几句话,声音越来越大,矛盾再次激化。”王向军说。

后来,王向军分别找到双方沟通。先听胡某说这些年的委屈,再听刘某说他的难处,最后聊到合同事实和法律责任。

直到第三次调解时,法官团队把所有单据摆在桌上,一项一项核对供货数量、价格和已支付款项。最终,胡某愿意减免一部分利息,刘某同意分期付清全部本金。

几天后,刘某主动支付第一笔欠款,两人还一起来到法庭送锦旗,持续了12年的争执就此成为过去。

黄芪法庭法官在中药材交易市场开展普法宣传

黄芪法庭法官在中药材交易市场开展普法宣传

“群众到法院,不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判决,有时候更希望多年积压的矛盾能够真正化解。”王向军坦言,涉药纠纷大多是熟人纠纷,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愿起诉。为从源头减少纠纷,黄芪法庭实行“逢六”进市场机制,每月农历初六、十六、二十六,法庭全员进入市场,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现场调解,将法律服务送到产业一线。

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

10月10日,从事中药材切片加工生意多年的温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黄芪法庭。锦旗背后,是黄芪法庭一次“小案不小办”的执行故事。

温某从事党参切片加工生意,孙某是一名药材收购商,两人相识多年,交易一向顺畅。

2024年,孙某从温某处收购了一批党参薄片,共计306公斤,货款总额14.3858万元。温某按约交付货物,孙某验收合格后,承诺“3日内付清货款”。

3日期限过去,货款却迟迟没有到账。后来,两人约定用一批党参薄片和党参头抵债,最终抵付了11万余元。孙某再次承诺,剩下的钱尽快结清。但这笔钱仍一拖再拖。

2025年11月,温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是生意伙伴,且争议金额不大,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某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温某剩余货款2.695万元。

可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孙某依然分文未付。

2026年7月,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上门走访,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劝导其换位思考。

经过两个月持续跟进,9月,孙某将2.695万元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至温某手中。

“很多药农药商都怕因为打官司影响后续生意,才把纠纷拖了很多年。”首阳中药材交易中心总经理马振国说,现在黄芪法庭法官会定期给市场管理人员做法律培训,指导大家签合同、写欠条、留证据,涉药纠纷数量越来越少,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法治带来的安全感。

(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