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提前搬离采暖费按月还是按天算 法院二审改判

租客提前搬离采暖费按月还是按天算 法院二审改判

原标题:租客提前搬离 采暖费该按整月还是按天算?法院判了

观澜新闻记者 许沛洁

租客未到期提前搬离,采暖费应按整月收取还是按实际租住天数折算?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认定采暖费属于基于实际使用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未明确约定不足一月按整月收取的情况下,应按实际租住天数折算。

法院查明,租客王某于2025年10月承租吕某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至2026年2月28日,月租金1200元,押金1200元,采暖费每月200元。王某支付了首月租金及押金。2025年12月,吕某催缴房租,王某于12月15日搬离房屋并告知吕某。次日,吕某关闭门锁密码。后双方因租金、采暖费、押金等问题协商未果,吕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371元。

一审法院认定王某提前搬离构成违约,判令其支付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15日期间租金680元,采暖费按整月200元计算。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王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并提前搬离,构成违约;其主张因房东侵权被迫搬离,但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一审判决关于租金680元及押金不予退还的认定并无不当。但二审法院同时指出,采暖费属于基于实际使用产生的费用,双方合同未明确约定不足一月按整月收取。根据公平原则,费用承担应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匹配。王某实际租住17天,采暖费应按天折算为113元。据此,兰州中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王某支付吕某房租680元、采暖费113元,驳回吕某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提醒,租房合同中除租金、押金外,采暖费、水电费、物业费、保洁费、维修费以及提前退租结算方式等细节,应尽量约定明确。尤其是按月收取的费用,是否按天折算、不足一月如何结算,约定越清楚,发生纠纷时越容易处理。同时,租客未到期单方搬离通常可能构成违约;若主张系因房东行为被迫退租,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视频、照片、报警记录等证据。房东在处理欠费、退租、房屋交接等问题时,也应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妥善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新的争议。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