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优先接收这些群体 严禁过度逐利

兰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优先接收这些群体 严禁过度逐利

原标题:兰州市两部门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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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通知》,明确坚持公益属性、普惠优先,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运营主体,建立准入、运营、考核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通知明确,公建民营模式适用于政府出资建设、购置、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以部分固定资产吸引社会力量建设且约定期限后所有权归政府的设施,以及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

运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和事故记录、无侵害老年人权益记录,并具有三年以上专业运营经验。遴选须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指定承接、违规转包分包。合同期限结合规模、投资等合理确定,投入资金较大的可适当延长。

在运营中,机构须优先接收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高龄独居老年人等重点群体,预留普惠性兜底床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严禁擅自涨价、隐形收费和过度市场化逐利。须落实安全、消防、食品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持证上岗。

甘肃台报道。

记者:周小丽

(甘肃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