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商行获批吸收合并24家机构 改建为分支机构

甘肃农商行获批吸收合并24家机构 改建为分支机构

原标题:甘肃农商银行吸收合并24家机构获批,承接资产、负债、业务与人员,改建为分支机构

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公开《关于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24家机构的批复》(甘金监行许〔2026〕124号)。批复显示,监管机关于9月14日同意甘肃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甘肃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武威农村商业银行等24家机构,承接其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各项权利义务,并将24家机构改建为甘肃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根据批复,甘肃农商银行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项,并督促24家被吸收合并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筹备事项完成后,该行须按程序向监管部门提出法人机构变更和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

批复同时要求,在吸收合并过程中,甘肃农商银行应做好预案,确保人员、业务稳定,强化风险防控等事宜;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批复附件所列24家机构,按机构类型可分为四类。

农村商业银行5家,包括武威农村商业银行、甘肃天祝农村商业银行、庆阳农村商业银行、甘肃西和农村商业银行、甘肃礼县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4家,分别为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家,具体为永登县、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清水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成县、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村镇银行3家,包括兰州安宁神舟村镇银行、天水市秦安众信村镇银行、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

据了解,甘肃农商银行采用的是“省级统一法人”模式,于2026年2月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筹建,成为当年首家获批筹建的省级农商银行;3月,甘肃监管局批复同意该行及分支机构开业,核准注册资本449.187亿元,并核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66家涉改机构(含结算中心)解散,相关债权债务由该行承继。

今年4月,甘肃农商银行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吸收合并涉改机构相关议案及工作方案。据会议通知,相关议案涉及吸收合并25家涉改机构;本次监管批复最终同意的为24家,系继3月首批整合之后,该行推进全省农信机构统一法人整合的后续批次。

2026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巩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成果,组建运营甘肃农商银行”。从2023年探索组建农商联合银行的二级法人路径,到2025年转向统一法人模式,再到2026年省级农商银行开业运营,甘肃农信系统改革方向已明确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