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侵占虚报套取农村集体"三资" 甘肃一地14人领处分

贪污侵占虚报套取农村集体"三资" 甘肃一地14人领处分

原标题:西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东川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劳务费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级事务其他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久前,兰州市西固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件。

“我们核查发现,陈某所在村的集体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流于形式,‘三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而且这类情况在部分村社并不少见。”参与案件查办的东川镇纪委负责人介绍。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深入剖析,找准问题症结,确定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第一纪检监察室、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紧盯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坐收坐支农村集体“三资”等突出问题,在全区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起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通过“大数据+人工核查”方式,将村集体资产发包、资源出租、工程建设等数据进行比对,梳理明显偏离正常范围的异常数据。

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委深化提级监督和片区协作,综合运用联合监督、专项巡察、交叉互查等方式,深挖彻查异常数据背后履职不力、以权谋私、廉洁失守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9个,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5人,追缴违纪资金93万余元。

区纪委监委做好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按照共性问题统一改、个性问题精准改的工作思路,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资产资源运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明确集体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及合同管理规范,从制度层面堵塞虚列套取漏洞。同时,督促各乡镇根据实际,分别建立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金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民主监管、合同管理等制度机制,通过完善内控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财务审核程序,消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

“今年,我们将结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全面查清全区‘三农’家底。持续深化‘全周期管理’理念,把案件查办与制度完善、平台监管、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吕文婷)

(甘肃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