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出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级立案直查、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办法
观澜新闻记者 马艳玲
8月31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级立案直查、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督办力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复杂、疑难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案件,明确了省级实施立案直查、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的具体情形和工作程序。
在立案直查方面,对涉及跨市(州)行政区域案件、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区域造成严重后果、非法勘查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等七类情形,省自然资源厅可直接立案查处,立案后应自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挂牌督办方面,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严重违反土地市场政策、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等九类情形,省自然资源厅可实施挂牌督办,有关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承办主体,应在督办之日起45日内报送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通报方面,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省自然资源厅可通过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通报。
《办法》还建立了协同查处机制,涉及林地、草地、湿地等共同领域的案件,与省林草局联动配合。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甘肃省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同时废止。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