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悬赏令 看到这些老赖快举报

法院发悬赏令 看到这些老赖快举报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6)甘0422执悬29号

本院在执行涉及被执行人连锦全合伙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连锦全故意规避执行,致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之规定,悬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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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连锦全,男,1976年8月2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会宁县中川乡高陵村朱河社71号,公民身份号码:62042219760828****。

执行依据:(2024)甘0422民初1420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5)甘0422执恢427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88000元。

悬赏期限:3个月。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连锦全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或者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予以执行到位款项的10%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8189443040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7日

(会宁县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

相关新闻: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5期)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会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5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以及征信机构予以通报,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平台予以曝光。所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相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须车辆及高额保险理财产品;不得旅游、度假、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删除公告名单,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欢迎广大群众向会宁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

举报电话:0943-3253698 18139983993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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