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薪兼职为诱饵 两人收集贩卖个人信息获刑

以高薪兼职为诱饵 两人收集贩卖个人信息获刑

原标题: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本报讯】“动动手指就能赚钱,日结500,轻松无门槛……”这看似极具吸引力的招聘信息实际暗藏玄机。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揭开高薪兼职背后的秘密,为广大求职者敲响警钟。

被告人王某、黄某假借“电商代运营”的名义发布招工信息,以小额佣金诱骗求职者提供身份证、配合人脸识别,利用这些信息注册手机卡、支付账号及淘宝店铺,所有操作完成后再将兼职人员全套信息打包出售牟利,形成完整违法链条。经查,二人非法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1500余条,违法所得7.7万元。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承办法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收集、交易、泄露他人信息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学生、求职群体,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高薪兼职”陷阱,任何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人脸识别等核心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刷单冲量”的兼职,都存在巨大法律风险,求职时务必核实用工主体资质与信息使用用途。若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第一时间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烁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