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制度创新破难题 司法赋能筑防线
兰州新区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获全国推广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宣传活动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开展现场饮用水水质监测
买到假货只能自认倒霉?遇到“黑心”商家索赔无门?在兰州新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兰州新区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纳入《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制度汇编》,正式向全国推广。这一源自西北新区的实践探索,因率先破解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谁来管、怎么用”的制度空白,成为全国消费维权领域的重要参考样本。
用制度唤醒“沉睡”的赔偿金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金判决后往往面临管理主体不明、使用路径不畅等制度空白,大量赔偿金长期沉淀于财政账户,未能实质性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赢了官司、罚了黑心商家的钱,却没法真正用在消费者身上——这一全国性痛点,在兰州新区找到了突破口。
针对这一现实困境,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自2023年起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启动专项调研,联合新区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多方论证后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决的惩罚性赔偿金,全部纳入新区消费者协会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项用于消费宣传教育、消费调查、消费警示发布、消费体验等公益性支出。这一制度安排,既厘清了赔偿金的归属与使用边界,也通过引入消费者协会这一专业维权主体承担消费维权管理职责,实现了“专业主体做专业事”的制度设计初衷。
截至目前,依据《管理办法》划入消协专用账户管理使用的赔偿金累计达110万余元,而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的消费民事公益损害赔偿金总额累计已达1178万余元。这笔资金正在从“沉睡的数字”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维权公共产品,为兰州新区消费环境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的经费保障。
“1234工作法”构建多维治理体系
在赔偿金管理制度基础上,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提炼形成“1234工作法”,推动消费维权从个案办理走向系统治理。
“1”条主线:紧扣优化消费环境,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2”个平台:在新区综治中心设立全省首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畅通消费者线索反映渠道;同时构建“检察+网格”工作机制,聘任社区网格员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3”项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的消费治理长效保障体系;联合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消费者协会等17家单位建立化解群体性消费纠纷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协同处置的全链条协作流程,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司法保障有机衔接的多元共治格局。“4”个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农资安全、公共安全消费环境等四类民生关切领域开展靶向监督,做到精准发力、有序推进。
以司法实践检验制度效能
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需要在具体案例中得到验证。在办理李某某、贾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中,涉案人销售的某保健品经检测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构成对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4000元,并要求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人民法院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的办结,一方面通过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对违法经营者形成了“痛及切身利益”的司法震慑;另一方面,判决确定的赔偿金按照《管理办法》归入消协专用账户,使赔偿成果最终回流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违法者受罚、消费者受益”的完整闭环。
从地方探索走向全国舞台
2025年4月,兰州新区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级试点,兰州新区成为全国承担“消费维权司法协作机制”试点任务的三个地区之一。同年7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优化消费环境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该项工作推进期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消费领域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治理互联网平台销售企业14家、食品生产经营者25家,开展专项抽查39次。一名干警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年度十大人物”。
从制度空白到路径清晰,从地方探索到全国推广,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三年实践表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生命力,不仅在于“诉”的刚性,更在于“判后治理”的闭环构建。赔偿金管理使用机制的建立,正是打通这“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钥匙。
下一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该机制全国推广为契机,持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纵深推进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夯实消费权益法治保障防线,着力构建公平诚信、安全和谐、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这份从西北新区生长出来的“甘肃样本”,正以更加成熟的姿态,走向更广阔的实践场域。
■记者手记
从纸面判决到闭环治理的跨越
兰州新区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记者感触最深的,是“破”与“立”二字。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判了难用,是全国多地面临的共性问题。赢了官司,罚了钱,消费者却感受不到实惠,判决书成了一纸“沉睡”的权利凭证。如何打通这“最后一公里”?兰州新区没有坐等上位法完善,而是以基层首创精神“破冰”——率先出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让赔偿金从财政账户流入消协专用账户,从沉睡的数字变为消费宣传、警示发布的“活水”。制度虽小,破的却是判后治理的堵点,立的是“违法者受罚、消费者受益”的闭环逻辑。
一项源于西北新区的探索,何以能走向全国试点、被纳入国家制度汇编?答案在于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供给。当消费公益诉讼成为一张覆盖线索发现、司法裁判、资金管理、公共回馈的全链条防护网,消费者的底气自然会足起来。这份样本也启示我们——改革的关键,有时不在于宏大叙事,而在于能否瞄准那些看似细微却关乎公平正义的堵点,以制度创新填补空白,用司法温度回应民生期盼。
本报记者 张烁 文/图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