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依法查处了天水市金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天水市金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暂估工程费用、虚列主营业务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骗享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79.92万元。2025年11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119.8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在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将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甘肃省税务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