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商行成立多家省属国企持股 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甘肃农商行成立多家省属国企持股 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原标题:年内首家省级农商行来了!甘肃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注册资本449亿元

每经记者丨刘嘉魁

3月17日,天眼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当日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文永,注册资本449.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各类银行业务。

图片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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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的设立标志着甘肃省农信改革取得关键进展。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月9日发布的行政许可信息,该行获批筹建,成为2026年全国首家获准筹建的省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

股东信息显示,该行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省属国企共同持股。接近中小银行改革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股东结构呈现出鲜明的“省属国资主导、产融结合”特征,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农信改革的坚定支持,为银行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图片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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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合”到“统一”:一场历时多年的战略转向

甘肃农信改革的路径选择经历了从“联合银行”到“统一法人”的清晰转向。

回溯改革脉络,2023年的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曾明确提出“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倾向于构建保留县域法人地位的二级法人体系。这一模式与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的选择相似,旨在通过省级平台统筹资源,同时维持县域服务的灵活性。

然而,此后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联合银行”的表述悄然消失。2024年,改革重心转向“稳妥推进农合机构改革,加快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历史遗留问题”;2025年进一步聚焦“压茬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完成高风险机构退高任务”。直至2025年8月,金昌农商银行、永昌农商银行先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组建甘肃农商银行相关事项,改革转向的信号逐步落地。

2026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最终明确将“巩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成果,组建运营甘肃农商银行”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完成了从“联合银行”到“统一法人”省级农商银行的清晰转向。

接近中小银行改革的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甘肃的改革路径切换反映了“一省一策”原则在农信改革中的精准应用。对于甘肃这样法人机构众多但部分机构“小散弱”的省份,“统一法人”模式能够最大程度整合金融资源,形成规模优势,提升整体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联合银行”模式虽能保留基层灵活性,但难以根治系统性治理难题,而“统一法人”模式通过将83家法人行社整合为单一法人实体,能够实现资本重组全省统筹,打破县域壁垒,集中资源处置历史遗留不良资产。

风险化解先行:426亿元专项债铺就改革基石

选择“统一法人”模式的深层动因,根植于甘肃农信系统特殊的历史背景,并基于风险处置的阶段性成果。作为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绝对主力,甘肃农信系统家底厚实但结构分散。公开数据显示,该系统现有37家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41家县级联社,21000多名从业人员,近1904个营业网点,4582个便民金融服务点和惠民服务终端,业务触角遍及全省城乡。

然而,受地方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系统内资产质量参差不齐,历史包袱相对沉重。2019年至2021年,甘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曾连续三年高于6%,部分县域农信机构风险突出。为化解风险、补充资本,甘肃省先后于2021年、2022年发行了总计426亿元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用于补充辖内58家农合机构及省联社的资本。

经过连续攻坚,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降至2.40%,不良贷款余额较历史峰值下降60%,降至五年最低水平。这一“先化险、后改革”的审慎路径,为更彻底的改革模式切换奠定了基础。

前述研究人士认为,甘肃选择“统一法人”模式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联合”已不足以解决深层次矛盾,唯有“统一”才能彻底破局。该人士指出,在“联合银行”模式下,各县区机构仍是独立法人,风险隔离机制明显。若因极端情况,极个别农商行出现经营危机,省联社作为行业管理者仅能发挥协调救助作用,无法直接动用其他盈利机构的资本金填补缺口。而实行“统一法人”后,全省83家行社合并为单一法人,全省农信资产与负债实现整体打包,真正实现“以强带弱、以丰补歉”,从账面到实质彻底化解局部系统性风险。

全国农信改革“一省一策”的西部样本

甘肃农商银行的成立,既是地方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也契合全国农信改革的发展趋势。当前,全国农信系统改革已进入集中落地、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截至2026年初,已有13个省份完成省级法人机构组建,形成“统一法人”农商银行与农商联合银行双轨并行的格局。

具体来看,辽宁、海南、河南、内蒙古、吉林、新疆等地选择“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模式;浙江、山西、四川、广西、江苏、江西以及贵州等地选择农商联合银行模式。2026年开年,除甘肃外,云南、宁夏、黑龙江等省份也已明确将推进省级农信改革。

业内研究人士分析认为,这种模式分化体现了中央“因地制宜”改革原则的落实。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基于各省省情,对于那些全省经济规模较小、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管理范围较窄、法人机构数量较少的省份,“统一法人”模式更为适宜。然而,对于东部沿海地区,鉴于优质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较多、历史包袱较轻、经营状况良好但合并重组压力较大,“联合银行”模式则更为契合。

值得注意的是,甘肃并非唯一中途调整改革路径的省份。河南、新疆等地均经历了从“联合银行”方案向“统一法人”方案的切换。这一现象既说明了农信改革没有“一刀切”的标准答案,也反映出部分地区在改革推进中对风险集中处置与资源集约效率的现实考量。

从业务基础来看,甘肃农信系统此前已拥有37家农商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41家县级联社,近1904个营业网点,覆盖全省86%的行政村和90%的农牧民。截至2025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2599亿元,占全省32%,农户贷款2075亿元,占全省65%,服务触角遍及城乡每一个角落。这一庞大的服务网络和深厚的客户基础,为甘肃农商银行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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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农信社改革化险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彭江

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贵州省黔西市锦绣街道新民社区花木种植基地,对农户进行金融服务宣传。周训超 摄(中经视觉)

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在贵州省黔西市锦绣街道新民社区花木种植基地,对农户进行金融服务宣传。周训超 摄(中经视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2026年1月5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省内122家农商行、农信社通过联合公告宣布,已审议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成为2026年全国首个明确农信改革方向的省份。未来如何继续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与金融从业者。

一省一策因地制宜

随着新一轮农信深化改革正式启动,省联社改革在“一省一策、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下推进。

2025年,江苏、江西、贵州筹建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先后挂牌开业,河南、内蒙古、吉林、新疆等地采取统一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行也在这一年先后成立。此外,陕西、广东均在2025年透露,将改制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甘肃计划推进筹建统一法人模式的“甘肃农商银行”。河北省联社也在2025年就深化改革工作法律服务项目进行中介机构采购招标,其中明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需“协助起草河北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方案”。

专家表示,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和执行力,提高风险管理和化解能力,打造统一品牌形象,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在部分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少或高风险机构较多的省区市,可采取省级农商银行模式。

即将组建的云南农商行的统一法人模式,旨在解决原有三级法人体系下机构“小散弱”、资源调配低效和风控标准不一的问题,通过集中区域金融资源形成规模优势,为普惠金融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根据公告,云南省联社和省内122家农信社州(市)、县(市、区)法人机构已履行内部法人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商行。新成立的省级农商行将依法承继涉改机构所有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筹建工作小组将负责推进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整个组建流程仍需等待监管部门最终核准。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白向阳认为,统一法人模式有利于资源深度整合、强化规模效应,有利于基层农信机构风险化解、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率、激发内生动力,是彻底解决省联社权责不对等和县市农信社“小、散、弱”体制短板的有效手段,并逐渐成为新一轮改革的主流选择。

“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各省份要根据不同情况,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在改革过程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应发挥好‘大平台、小法人’特色优势,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组建农商行之后,要确保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的连续性,不能因改革化险而中断或影响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内蒙古农商银行董事长刘丰表示,改革一定要符合地方实际。要对可能预见的各类困难做好充分准备。要统筹好改革前后“两篇文章”,提前搭建新机构体制机制,尽快适应治理理念、科技系统、风控手段、授权模式等重塑再造。要加强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要有序缓释风险,尊重历史、新老划断,遏增减存一体推进。

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过程中,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处置。金融管理部门采取重组合并、补充资本等措施,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数据也显示中小银行资产质量稳中向好,风险持续化解。

云南农信系统目前共有122家法人行社,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偏小,县域机构呈现小、散、弱特点,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组建省级农商行被视为破解上述困境、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关键路径。通过整合云南省联社及122家行社,共123家机构的资源,有望形成规模效应,增强资本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时,通过建立统一的治理架构和风控体系,从根本上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农信系统实现更健康、更稳健的发展。

福建省委党校教授闫兴介绍,2024年至2025年福建关停和重组的中小银行,主要集中在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与解散,这些调整均是福建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优化金融资源布局的举措,2024年福建全省至少有20家中小银行完成收购或整合,村镇银行是主要调整对象。当前,中小银行面临多项挑战,包括机构布局分散、产权结构不合理、技术与业务需求不适应等。这些问题导致风险积累,影响其服务效率与合规性。此外,中小银行的产权结构问题导致缺乏必要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进而影响其业务的合规性和服务效率。发起银行的机构布局过于分散,难以深入县域,未能充分激活县域金融,使得这些中小银行成为业务孤岛。

闫兴建议,要针对中小银行的控股银行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为合格机构提供控股村镇银行机会,退出不满足条件的机构。对于难以满足条件的银行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股权转让计划,以推动中小银行产权结构及其他要素的重组。要明确重组内涵、对象、条件及程序,为各方有序参与试点和实施重组提供明确指导。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高管、技术、制度、业务等标准需限期达标以实现预期的审慎监管目标。通过持续的监管评级与分类,以及政策工具的匹配,共同促进其稳健经营。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建议从市场化处置、功能性补位等方面开展改革。在监管层面,推广“不良打包+战投引入”模式,简化处置流程;建立县域金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大行下沉渗透。机构层面,重组后聚焦本地普惠主业,通过“线上服务+助农点”弥补网点不足;清退违规股东,强化内控与关联交易管理,从根源防范风险反弹,实现“减量提质”的改革初衷。

董希淼认为,应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监管实践经验,及时优化完善央地监管职责体系和职能分工,加快构建央地双层、分工协同的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以适应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与转型发展一体推进的新需要。

提高机构运营质量

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减量”是通过减少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有序出清高风险的农村中小银行;“提质”是通过强化风险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农村中小银行稳健性和服务水平。

中小银行以合并重组方式改革,虽然可减少高风险机构数量,但并非单纯压缩机构数量,而是要在有序出清高风险机构的同时,通过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和治理提升,促使金融体系更加稳健和高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龙湾农商银行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应晓红表示,银行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方式、减费让利为薄弱村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提升服务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能力,实现普惠金融和“三农”金融需求的有效对接。

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提质,董希淼建议,需要提升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和科技能力,加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和方式;应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合理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夯实发展基础;应鼓励有实力的全国性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科技力量。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谢玲红认为,需要强化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市场定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低成本、广覆盖、便捷可得的普惠型农村金融产品。通过不断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推出“数字+场景”“线上+线下”“农业大数据+金融”等产品模式,扩大信贷、保险服务惠及面、便捷度,打通数据壁垒。同时加快完善涉农信息数据平台,促进信息数据整合、共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