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嗣同在甘度过七年青春岁月 大西北给他舍生取义底气

谭嗣同在甘度过七年青春岁月 大西北给他舍生取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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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四年(1878年)春,湖南人谭继洵赴任天水,13岁的儿子谭嗣同第一次从老家来看望父亲,此后,他有近七年的光阴都在甘肃度过,陇山陇水也留下这位少年英才的青春岁月。

在西北的几年里,谭嗣同效仿古之先贤,时常拔剑高歌,堪比豪侠。17岁那年,他带着几名军士,跃马河西,一路上飞沙走石,野兽出没,他们则夜宿黄沙,渴饮冰雪,激动时更是“拨琵琶,引吭作秦声”;19岁那年,又是在隆冬时节,领着一支骑兵于冰天雪地之中,策马驱驰七天七夜,行程一千六百余里。人们惊叹,上一位这样在西北奔驰的少年,还是冠军侯霍去病。

这些难忘的经历,都在谭嗣同笔下成了“横绝大漠回奔星,雪花如掌吹血腥”“笔携上国文光去,剑带单于颈血来”的剑胆琴心。因自幼往返于湘陇,他说自己是名副其实的“行万里路”,尤其在西北,足迹遍陇右,这里雄浑广袤的地理,淳朴坚毅的风情,对他青年时个性的养成,不无作用。你看他题写西北的诗文,“万山迎落日,一鸟堕孤烟”“远天连雪暗,落日入沙黄”“斗酒纵横天下事,名山风雨百年心”等等,都一如古人边塞诗中的万丈豪情。

“前度别皋兰,驱车今又还。两行出塞柳,一带赴城山……”24岁那年,写下这首《别兰州》后,谭嗣同最终离开了这方土地,不过八九年后,他就以一腔豪情,血洒京门。他说“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如果变法要有流血,他愿为将来之中国,作这个先行者。慷慨陈词后,他还留下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绝唱。诗中的昆仑,高峻挺拔,云山万仞,这正是大西北的象征,也是他与西北的最后感应。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舍生取义,凛然赴死,这是西北给他的底气。

(王家安)

(甘肃纪检监察网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