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记者 葛强 文/图
案例一:闯红灯

近日,许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庆阳市庆城县育才路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任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二:转弯未让直行

近日,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白银市诚信路南5米处左转弯时,因未礼让直行车辆,与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六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案例三:高速公路逆行

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正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采取行动,迅速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每个方向只能单向通行,绝对不允许掉头、逆行,否则一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对撞,将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四:起步未观察

近日,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天水市秦安县郭嘉镇十字路口时,因起步未观察后方车辆,与后方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起步前要打转向灯看后视镜,仔细观察周边路况,确认好路况再起步。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