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上头电子烟销往31省市 这起特大案42人获刑

生产上头电子烟销往31省市 这起特大案42人获刑

近年来

一些号称“上头快、效果猛”的“电子烟”

悄悄在年轻人之间传播

它们外形普通、气味“诱人”

不少人以为只是“电子烟升级版”

事实上

这类产品本质上就是

披着电子烟外衣的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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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利用电子烟

隐蔽性强、便于携带的特点

以“特制烟油”“限量发售”等话术进行包装

针对年轻群体尤其是青少年

诱导吸食

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危害极大

案情回顾

近日,由酒泉市公安机关侦办并移送起诉的特大贩卖新型“上头”电子烟案件已终审裁决。涉案4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肃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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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酒泉公安禁毒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购进“上头”电子烟,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该犯罪团伙涉及生产、制造、仓储、推广、销售等多个环节,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向全国31个省、市贩卖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电子烟,涉案地域广、人员多、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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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筹指挥及多地公安、烟草部门协作下,专案组辗转广东、河南、江西等9个省份,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生产、加工、仓储、引流、销售等窝点5个,打掉犯罪团伙11个,依法查扣缴获电子烟油12桶、11000余瓶,烟杆、烟弹等电子烟配件共6类40万余件,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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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上头’的,不是快乐,是毒品!”

近年来,多地公安侦破非法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所谓“上头”电子烟,实为掺入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非法产品。吸食会导致精神恍惚、器官损失、依赖成瘾,并涉及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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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

该如何防范“上头电子烟”?

记住“望、闻、问、切”四字防范诀

——观察异常特征:警惕非标准电子烟设备(如无品牌标识、奇异形状)、包装标注“特制烟油”“特殊体验”等字样,留意交易场景是否涉及暗语。

——嗅觉辨识风险:正常电子烟多为烟草味,若出现化学刺激味、异常甜腻香或混合药味,需高度警惕。

——核实来源与成分:对宣称“合法新潮”“无成瘾性”的产品保持怀疑,主动询问成分表、生产资质,拒绝“朋友推荐”“网红同款”等模糊说辞。

——果断拒绝与求助:拒绝“尝一口”“试试看”的诱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可靠人员或拨打110举报;吸食后若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狂笑哭泣等异常反应,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

(酒泉市公安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