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激活农村资源要素 助力农村产权流转
2月1日起 兰州市降低农村产权交易成本
观澜新闻记者 张万宏
记者2月3日了解到,兰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日前公布新版《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试行)》。新版标准在2024年试行版基础上,对多项服务费用进行了实质性、大幅度下调,以让利于民,进一步优化农村产权交易环境,切实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推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据悉,新版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全面修订并降低收费标准,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精神的具体行动,旨在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
据兰州农交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降费的核心在于直接减轻各类交易主体的经济负担。在资源资产类交易服务费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最高计费率由1.5%降至1%,计费档次由6档精简为5档,各档费率均有所下降,调整后费率区间为0.2%-1%。同时,明确了优惠范围,以进一步扩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扶持力度,明确对出让方为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项目免收服务费,受让方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也予以免收,切实保护农民和集体利益。
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等长期流转项目,新版标准优化了计算方式,明确流转年限10年以上的按10年计算成交金额,避免了因年限过长导致费用过高的问题。合同鉴证服务费由原来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1%,调整为按合同总价的1.5%向受让方单向收取,并设置300元最低收费门槛,流程更清晰,负担更合理。
针对农村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等代理业务,新标准也推出了多项降费措施。简化采购人收费:取消原分档累进收费,统一实行固定收费。招标控制价或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仅收取300元;超过100万元的,收取500元。降低中标方费率:成交供应商(中标人)代理服务费费率统一并下调。例如,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100万元及以下部分费率由1.5%降至1%,1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由1.2%或1%统一降至0.8%,显著降低了供应商的参与成本。
同时,减免标书费用,取消保证金。新标准明确,线上采购方式免收标书费,鼓励数字化交易,降低入门费用。线下方式收费标准也予以公布,增强规范性。在相关业务中取消保证金,进一步减少资金占用,提升交易便利性。
兰州农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兰州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活跃度与吸引力。中心将始终坚持公益性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为各类涉农交易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