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记者 葛强 文/图
12月21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未保持安全车距

近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沪霍线武威段上行2337公里200米处时,因未保持安全车距,与前方右转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案例二:闯红灯

近日,哈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相府路南10米处时,因闯红灯,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三:强行超车

近日,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沪霍线兰州永登段上行2265公里100米处时,因强行借道超车,与王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超车应当谨慎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合理选择超车时机。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不得超车。
案例四:转弯未让直行

近日,刘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平凉市崇信县曹庄大桥东5米左转弯时,因未礼让直行车辆,与王某驾驶的大型货车发生碰撞,并挂倒一辆在路边的两轮电动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