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告诫宾馆酒店不得哄抬价格 网络交易严禁单方毁约

兰州告诫宾馆酒店不得哄抬价格 网络交易严禁单方毁约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规范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

【本报讯】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宾馆、酒店及住宿行业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住宿价格,提供质价相符的住宿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严禁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宾馆(酒店)、旅游民宿、餐饮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收费总金额等信息。不得发生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和其他乱收费行为。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等渠道提供服务,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在网络交易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采取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借旅游旺季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住宿业客房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严禁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严禁采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误导消费。

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记者 郑丽君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