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记者 葛强 文/图
12月14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占道超车

近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天水市武山县原福兰线城关镇清池村西10米处时,因占道超车,与对向车道包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乘客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弯道、路口、窄路等视线不良路段。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切勿违法占道行驶!
案例二:未观察路况

近日,鲁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昌市永昌县环城北路进北大街东50米道路北侧便道口左转时,因未停车瞭望,与薛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鲁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时,应当减速、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保证行车安全。
案例三:转弯未让直行

近日,余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临夏州康乐县八松什字右转弯时,因未礼让直行车辆,与范某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案例四:闯红灯

近日,白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由东向西太统路路口处左转弯时,因闯红灯,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