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曝光83名以身“驶”法司机 5人酒精含量超标3倍

甘肃曝光83名以身“驶”法司机 5人酒精含量超标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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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年初,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上升。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甘肃公安交管部门持续严查严管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醉驾违法名单予以曝光(11月11日至12月3日),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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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判定标准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通知第二十条第一款:醉驾属于严重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决定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前,给予行为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根据本通知第十二条第一款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形,给予行为人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甘肃公安交警提示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等,酒后开车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和操作能力,让驾驶行为变得十分危险。“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醉驾违法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亲朋好友、同桌饮酒人员、同车同行人员也要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甘肃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醉驾不可“尝”试!

(甘肃省公安厅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