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15家煤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被责令整改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打响粮田绿草“保卫战”
【本报讯】土地是生命之基,生态是发展之本,耕地、草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石。近日,榆中县10个乡镇的15家煤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16亩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这一变化源于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的持续监督。
今年5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散煤源头管控监管存在盲区的线索时发现,县域内多家煤场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的情况。经初步调查,榆中县城关镇、新营镇、和平镇等10个乡镇的15家煤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农用地用于堆放煤炭、搭建彩钢房,其中4家煤场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严重损害了国家土地、林地资源,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查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具体情形,办案组前往各煤场实地勘查,通过实地拍摄、制作询问笔录、无人机勘查等方式固定证据,详细记录所占地的经纬度以及占地的性质和具体面积,确认煤场存在堆放散煤、搭建彩钢房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查处违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并要求强化辖区耕地、草地管理,严守保护红线。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榆中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属地乡政府通过现场督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煤场经营者清理堆煤及设备,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进行立案调查依规进行查处。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各乡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煤场移除违章建筑、清理煤炭、恢复草地植被,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为了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问题得到解决,今年8月5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涉案煤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地核查整治效果,堆放的煤炭已被清理,搭建的彩钢房已被拆除,耕地已恢复原状,草地已补植,对3家未整改的煤场,行政机关已立案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煤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落到实处。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办案检察官王军萍说:“检察履职没有‘暂停键’,更没有‘休止符’,只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督促依法履职,有效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推动辖区生态资源保护举措落到实处,才能切实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张烁
(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