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站逆行重型半挂闯红灯……甘肃曝光交通案例

高速收费站逆行重型半挂闯红灯……甘肃曝光交通案例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9月7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逆行掉头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响泉高速公路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小型客车在新墩收费站出口逆行掉头,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经民警调取监控视频核实,该车在收费站出口处确有倒车并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民警联系驾驶人到响泉高速公路大队后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高速行车务必提前规划路线,对高速出入口、服务区、互通枢纽等关键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万一错过路口,应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到下一个出口下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绝对不能随意变道、急刹减速、停车、倒车或逆行。

案例二:随意掉头

近日,苗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兰州市永登县掉头时,因未观察且未按规定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与沿该路段正常直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加重)、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有路边停车的路段掉头前,必须提前减速,缓慢挪动车辆、仔细观察、鸣笛示意,尤其需要注意是否有直行车辆或行人,严格遵守“转弯让直行”规则,主动停车等待,确认安全后再完成掉头。

案例三:闯红灯

近日,马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嘉峪关市时,因闯红灯,与康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康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四:违规占用机动车道

近日,林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定西市岷县时,因在机动车道内违法变道,与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剐蹭。造成林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观澜新闻记者 葛强 文/图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