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融资租赁+财政贴息”双管齐下 省财政厅牵头出台方案助推科技创新加速跑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杜雪琴)为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纵深推进强科技行动,近日,省财政厅牵头印发《甘肃省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创新推出“融资租赁+财政贴息”政策模式,加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院所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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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对2025年-2027年承租机构以直接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的,省财政对租赁利息给予5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率不超过3%,单台(套)设备贴息期最长可达3年、累计贴息额度最高300万元,财政贴息采取“逐项贴息+总额控制”方式开展,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贴息资金2000万元。按市场租赁费率6%,年度贴息额2000万元全部实现估算,每年可撬动近6亿元金融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
《方案》明确,融资租赁财政贴息业务实行“先付后贴、免承租机构申报”制度,承租机构按合同支付利息后,由融资租赁企业统一向省科技厅申请贴息,按程序审核后,省财政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至租赁企业并督促返还承租机构。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设备更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给予倾斜。
《方案》强调,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业务突出市场化运作,由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独立开展尽职调查、合同签订、资产处置等业务,省级有关部门仅负责贴息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融资租赁业务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方式和程序开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对贴息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实施跟踪监管,综合采取季度报告和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使用规范、及时、安全、高效。
据悉,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是我省“财政+金融”政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方案》实施后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引导更多金融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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