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6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转弯违规占道
近日,刘某某驾驶大型客运车,行驶至庆阳市宁县宁九金公路由西向东76公里500米处时,因转弯时占用对向车道,与郭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向车道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案例二:随意掉头
近日,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张掖市山丹县民生西路出马场路西50米处时,因随意掉头,与直行的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驾驶车辆在拐弯、变道、掉头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行驶。
案例三:强行超车
近日,马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甘南藏族自治州568国道下行232公里80米处时,因强行超车,与左转弯的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案例四:分心驾驶
近日,郭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三联村路段时,因分心驾驶,与前方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导致出现紧急事件和状况时无法及时地思考作出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