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无偿借款不按时还 出借人能要求逾期利息吗

以案释法:无偿借款不按时还 出借人能要求逾期利息吗

原标题:约定借款期限但未约定利息 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只要没有明确约定利息,通常会视为“无偿借款”;但借款无息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可以不负责任地逃避或拖延还款义务,一旦出现逾期还款,出借人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逾期利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例。

杨某和李某是多年好友,2022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8万元,杨某出借款项后,李某向杨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杨某多次向李某催要借款,无奈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杨某遂将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并按年利率12%支付借款利息并同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中,李某对拖欠杨某8万元借款的事实不予否认,也同意分期偿还借款本金,但李某认为其与杨某之间并未约定利息,且杨某诉请的利息计算标准过高,故不同意支付利息。法官仔细审查了李某出具的借条原件,发现里面只记载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及借款人李某的身份信息,没有关于利息的任何内容。法官经询问得知,杨某在起诉时不知道是否可以索要利息,于是上网查询,看到网上有“年利率12%”的提法,就直接写在了自己的起诉书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官向原告杨某解释了法律关于主张利息的有关规定,杨某也承认自己起诉时过于草率,同意放弃此项诉请。

至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出借人虽然不能主张借款利息,但当发生逾期还款事实后,依然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法官认为,逾期利息是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

在详细解释了有关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后,原、被告双方逐渐明白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杨某同意宽限还款期限,被告李某也承诺分期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本案至此平和落幕。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