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1月5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闯红灯

近日,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庆阳市正宁县山河镇长乐路由南向北行驶时闯红灯通过,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案例二:开门杀

近日,孟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兰州市西固区庄浪路文化小区幼儿园门口临时停车后,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路况,与同方向牟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牟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又与对向车道蔡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刮碰,造成牟某某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不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案例三:疲劳驾驶

近日,胡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青兰高速白银段行驶时,因疲劳驾驶撞上中间护栏后,冲进了对向车道,造成车辆和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