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影响避险搬迁进度 村干部领处分

弄虚作假影响避险搬迁进度 村干部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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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党员干部,我不仅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心存侥幸,弄虚作假,造成了严重影响,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接受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大桥镇纪委调查时,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某懊悔不已。

不久前,大桥镇纪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刘某疑似利用职务之便套取避险搬迁项目资金。

随后,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调阅资料、走访群众、谈话交流等方式,全面深入展开问题核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真相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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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刘某因住宅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2022年被列为避险搬迁项目补助对象,之后为了充分盘活土地资源,全县开展拆旧复垦。但刘某不想拆除自家住宅,于是在旧宅测绘定位、档案资料建立时弄虚作假,将2021年已拆除房屋的空地登记为2022年旧房拆除区域,引起群众严重不满,也影响了避险搬迁项目推进。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查办案件基础上,镇纪委推动各村社以案为鉴,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自查自纠、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扣紧责任链条聚合力,狠抓案件办理强震慑,整治突出问题惠民生,注重标本兼治扩成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78件,立案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组织处理102人,批评教育和处理118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51个,建立和完善制度57项。

(杨风龙)

(甘肃纪检监察网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