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驶证期间 男子二次酒驾上路被查

吊销驾驶证期间 男子二次酒驾上路被查

原标题:男子二次酒驾上路被查

     将面临严重处罚

兰州晚报讯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相同的错误不会犯第二次。然而,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居然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车上路,再次被东岗交警大队民警查处。

11月01日凌晨0时19分,郑某戈驾驶“甘AWX***”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沪霍线进焦家湾南路时,被东岗交警大队正在进行夜间秩序整治的执勤民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因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及电子驾驶证,引起交警的注意。民警在检查中,闻到郑某戈身上隐约散发出一丝酒气,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随后的问询中民警得知,郑某戈早在2022年6月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兰州市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查获,目前驾驶证属于被吊销状态,不具备驾驶车辆条件。然而此次郑某戈再次涉嫌无证驾驶和二次酒驾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临严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第九十九条第一款,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等待郑某戈的将是两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15日的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桑杰才让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