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凉市崆峒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近日,记者从崆峒区人社局获悉,崆峒区对全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行了进一步提高。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区近年来选聘的138名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人均月增资350元左右,达到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崆峒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彬说。
据了解,本次调整,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确定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工资,将岗位工资中的80%作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20%作为绩效报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照每月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以大专学历为基础,本科学历的高定1个工资等级,研究生学历的高定2个工资等级,使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与工作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因素挂钩,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
记者:哈骥洲
崆峒区融媒体中心:胥蕾 朱越
(甘肃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