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八年没收到房起诉开发商银行 法院这样判

还贷八年没收到房起诉开发商银行 法院这样判

原标题:购房者交了首付,还着贷款却不得房!法院判决来解决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近日,王某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感谢法官帮他解决“购房不得房”之困。

2013年5月,王某为按揭贷款购买案涉房屋,与某房地产公司、某银行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8年后,王某没有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2022年王某将开发商和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由开发商退还已付款本息,剩余购房尾款由开发商直接向银行偿还。原审法院仅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对《借款合同》一并处理。由于《借款合同》并未解除,该案相关问题始终存在,并且王某在未得到房产且购房合同已解除的情况下,仍然要向银行偿还贷款。2024年8月,王某就《借款合同》所涉纠纷,上诉至甘肃矿区法院。

主审法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厘清案件症结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是在商品房按揭贷款商业模式下订立,应当一并考量一并处理,如果仅就其中一份合同单独进行处理,连环扣无法解开,纠纷得不到彻底解决。经慎重研究后,矿区法院判决解除《借款合同》,由开发商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