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我省拟立法加强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
兰州晚报讯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共6章44条。分为总则、供水卫生管理、涉水产品卫生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草案)》以有效解决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频次不明确、新型供水方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导向,科学设定相应制度,就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监测方式和频次作出严格规范。对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进行了系统规定。
《条例(草案)》着眼于构建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链条监管的客观需求,规定细化了政府部门职责,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城市供水和农村供水等部门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中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同时从制度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和实效性等层面统筹设定相应条款,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卫生要求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法律规范与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的有效衔接。此外,《条例(草案)》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补充设定了行政处罚事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玥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