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甘肃医保支付有变 按病组和病种付费

明年起甘肃医保支付有变 按病组和病种付费

原标题:甘肃开展以临床主导的分组权重论证 着力践行开门办医保的服务理念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吴承启)为统一全省按病组(DRG)付费2.0版分组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医保局秉持“开门办医保,努力营造医保共享共治良好改革氛围”的理念,以“构建更为贴合临床实际的医保支付机制,进一步提升医保支付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为目标,按照按病组(DRG)和按病种(DIP)分步统一分组方案的工作思路,8月19日至22日委托4家省级医疗机构抽调500余名专家,先行开展国家按病组(DRG)付费2.0版全省统一分组方案临床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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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省医保结算清单数据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分组方案。采集全省17个统筹区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住院医保结算清单数据914.56万条,在国家按病组(DRG)2.0分组方案MDC和ADRG框架下,按照前期梳理确定的细分组原则,形成我省本地DRG细分组785个。其中,外科DRG组311个,非手术室操作DRG组61个,内科DRG组413个,形成《甘肃省按病组(DRG)付费2.0版全省统一分组和权重(论证稿)》,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临床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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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学科发展为引领,优化调整MDC组内各学科权重结构。按省内临床专业优势和影响力,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4家省级医院为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按26个主要诊断大类(MDC)分工组织遴选省级医疗机构,并组织按病组(DRG)付费改革的兰州、金昌、天水、庆阳等4市的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临床专家、编码专家开展临床论证工作,充分发挥牵头医疗机构在全省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着力优化调整学科间权重与临床价值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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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学科临床一线医生为主导,构建更为贴合临床实际的医保支付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由各牵头医院分别组织召开甘肃省按病组(DRG)付费2.0版全省统一分组和权重临床论证会。此次论证会专家组共提出DRG细分组调整意见12条、DRG权重调整意见199条,采纳调整DRG细分组意见12条、DRG权重意见199条,总体来看取得了预期目标,达成了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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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甘肃省将于9月推进按病种(DIP)2.0版分组方案的临床论证工作,并在此次按病组(DRG)付费2.0版临床论证分组方案基础上开展模拟付费,同步加强与现行按病组(DRG)付费1.1版分组方案实际付费结果的对比分析,及时收集各统筹区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年底前印发全省统一按病组(DRG)和按病种(DIP)2.0版分组方案,自2025年起开展实际付费。

(每日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