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白银: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购房按合同总价的2%给予消费券奖补
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8月8日,甘肃省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
《措施》明确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65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在白银市缴存公积金的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提高至7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地限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白银市购房的,可向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无缴存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
继续深入落实2023年10月白银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措施》提出2024年住房促消费活动方案,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采取“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方式,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商品住房促消费活动。本次活动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奖补资金2000万元,其中会宁县300万元、靖远县300万元、景泰县400万元、白银区600万元、平川区400万元。各区县根据库存实际、财政情况,在完成已定基数上可另行增加奖补资金。活动期间内,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支付置办家电、家具、家装、厨卫等费用。
在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措施》提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白银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措施》还提出抢抓国家3000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按照以需定购、市场化、法治化和公平自愿原则,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推动商品房去库存、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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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金昌公积金中心出台六项贷款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公积金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六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1日起施行!
具体政策一起来看!
01
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允许缴存人直系亲属共同参贷,计算可贷额度。月还款额及其他月平均负债合计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缴存人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02
优化房屋套数认定
按照“认本地房,认全国贷”原则,对购房家庭在本市无成套住房、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3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异地缴存本市申请贷款的缴存人,与本市缴存人同等享受贷款权益,不得强制要求异地缴存职工提供保证人。支持异地购房的本市缴存人在本市申请贷款,可以以本市住房抵押、权利凭证质押或缴存职工保证方式进行担保。
04
优化再交易住房贷款流程
缴存人可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资金支付凭证等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待办理完过户并办妥抵押登记后,再发放贷款至售房人账户。
05
提升贷款服务质效
进一步压缩贷款办理时限,积极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在抵押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06
积极推进异地月冲还贷
强化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应用,加强省内异地中心业务协同,省内异地贷款可全部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偿还贷款本息业务及月冲还贷业务,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高额度政策优势、利率调整衔接规定及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更多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知晓度,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