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8月4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分心驾驶

近日,郝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酒泉市霍连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2390公里200米处时低头取物,未观察到前方道路养护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驾驶员郝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务必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驾驶或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二:闯红灯

近日,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武威市荣华桥由东向西行驶至滨河路十字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滨河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严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乱闯红灯要不得,请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案例三:开门杀

近日,温某某驾驶车牌的小型客车,在平凉市崇信县团结路进人民路西154 米处停靠开车门时,未观察后方路况,将正常骑电动车通过的张某某撞翻倒地,致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开关车门时要注意观察路况,避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案例四:随意变道

近日,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武威市凉州区G30连霍高速上行1945km+100m处时,未观察路况变道,与田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乘车人田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变更车道前,驾驶人首先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侧方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变更车道。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