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醉驾闯红灯……这些交通事故现场很揪心

开门杀醉驾闯红灯……这些交通事故现场很揪心

原标题: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观澜新闻客户端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6月23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开门杀

近日,赵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兰州市西固中街沃德小镇门口临时停车开启车门时,因未观察路况与由东向西骑行非机动车的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不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案例二:醉酒驾驶

近日,安某驾驶小型客车,沿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贡葆茨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柳林家园三岔路口处时,与准备绿灯起步的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安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62.2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三:闯红灯

近日,武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酒泉市肃州区酒金东路由东向西行驶,在通过邮电街十字路时闯红灯通行,与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案例四:未观察路况

近日,李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沿武威市民勤县苏武镇由东向西行驶至569国道上行284公里710米处时,未观察十字路口路况,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观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