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侵权 甘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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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换脸侵权 甘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出炉

文/吴永隆 图/谢帅

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19日,凤凰网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开发运营者将未获授权的视频作品嵌入AI换脸小程序内并插入广告获取收益分成,被判侵权,赔偿原作者经济损失8000元。

据了解,嘉峪关市某汽车装饰服务店系“爱拍”小程序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通过用户在使用小程序内视频从事AI换脸娱乐活动前观看广告的行为,获取收益分成。该小程序首页多个AI换脸板块中,可选取到与原告陈某发布的5段内容一致的短视频,后抖音开发平台将嘉峪关市某汽车装饰服务店账户中涉及的侵权短视频下架。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拍摄的短视频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嘉峪关市某汽车装饰服务店在未获得陈某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作品,且未支付报酬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赔偿陈某经济损失8000元。

甘肃省法院副院长杨险峰表示,2023年该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同比增加65.41%,大多集中于兰州、天水、酒泉等地区。呈现出涉及新领域、新业态的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加,以获取中小型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销售商经济赔偿为目的的商业化维权案件增多等特点。

甘肃法院将围绕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难点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法律政策适用能力,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官队伍,通过类案指导、提级管辖、发布指导性案例等举措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

附: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诉嘉峪关市某汽车装饰服务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即上述AI换脸侵权案)

案例二:荷兰某集团公司、某农业(上海)公司诉兰州某农业科技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三案

荷兰某集团公司系涉诉新品种玫瑰的权利人,某农业(上海)公司是其在中国的被许可使用人,两公司以兰州某农业科技公司侵害其三个花卉新品种权分别提起诉讼,诉请的赔偿金共计1000余万元。法院受理后,充分考虑涉外因素、知识产权性质,并从保护兰州新区花卉产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考虑,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支付许可费方式替代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

案例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诉朱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国窖1573”等系列白酒在业内及消费者中具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朱某在经营某综合超市期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进假冒“国窖1573”注册商标的白酒进行销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参照“国窖1573”白酒正品市场零售价的四倍计算赔偿数额,判决被告共赔偿90余万元。

案例四:马某诉甘肃某餐饮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原告马某认为被告甘肃某餐饮公司使用的“锦河沿”文字商标侵害了其注册的“河沿”组合商标。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因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固定的商品,在相关市场内通用的名称,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

案例五:福建某公司诉甘肃某公司、景泰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福建某公司认为甘肃某公司、景泰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茶叶包装上,使用“平步青云”文字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审理法院认为,甘肃某公司在茶叶包装装潢上使用的“平步青云”字样,属于描述性使用行为,而非识别商品来源的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未侵犯福建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例六:庆阳某油气公司诉大庆某科技公司、张某某、刘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庆阳某油气公司因张某某、刘某将投标信息泄露给大庆某科技公司,造成标书主要信息内容与大庆某科技公司基本相同,以致被取消投标资格,庆阳某油气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在开标之前,投标文件信息具有商业秘密的价值性、秘密性及保密性特征,应该按照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案例七:凉州益民公司诉甘肃某商贸公司、张某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在甘肃某商贸公司的经营现场查扣标识为“香哓云”醋产品若干桶及“香哓云”醋标签贴若干张。凉州益民公司认为标识使用行为侵权而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凉州益民公司生产销售的“云晓”品牌食醋属于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甘肃某商贸公司在食醋标签上使用“香哓云”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云晓”品牌食醋,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八:张某诉岷县某中药材机械公司、陈某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张某发现岷县某中药材机械公司生产、销售与其涉案专利技术特征相同的产品,认为侵害其专利权提起诉讼。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经比对被诉侵权产品送料盒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中送料盒部分技术特征,确认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700000元。

案例九:杨某某、张掖市某文化传媒公司诉某融媒体中心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被告某融媒体中心未经作品权利人杨某某许可,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及APP上选用发布《魅力古城五彩山丹》部分视频,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十: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陈某某、娄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四被告人主要通过微信、物流等方式,销售明知是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销售数额巨大。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十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不同数额的罚金,并处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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