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查码消费 理性办卡 省商务厅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宣传活动

兰州晚报讯 近日,甘肃省商务厅开展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卡的法律政策咨询,指导商家积极合法合规备案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公信力。
办卡充值前,消费者可以查看商家备案标识或者通过“甘肃省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服务平台”公众号查看商家备案信息,选择已备案商家办卡充值。如经营者发生合同违约、经营中断或不能继续营业的,甘肃预付码会根据《预收资金监管协议》和《预付消费合同》将预收资金余额退回消费者,让消费者权益有保障。如遇到单用途预付卡消费维权问题,还可通过“甘肃预付码”小程序在线投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文/图
(兰州晚报)
相关新闻
新华社:新华视点·聚焦315|追踪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背后的三大问题
预付卡里的充值资金缺乏安全保障,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门问题。近年来,为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全国各地纷纷出招治理。这些举措收效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预付消费纠纷频发 各地出招加以治理
不久前,广州多家美吉姆早教门店陷停业风波,不少消费者在没有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发现机构暂停营业,无法与负责人员取得联系。一名消费者反映,仅广州美林天地商场的美吉姆门店,就有近300人遭遇退卡难,一些人的充值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一两万元。
预付卡经营模式被广泛应用于运动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领域。2023年就有一兆韦德、梵音瑜伽、全力以赴篮球学院等陷入爆雷风波,不少消费者和员工的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为防范预付资金被挪用、经营者卷款跑路,近年来,各地纷纷推出一些举措,加强预付消费监管。
山西、深圳等地在相关地方性法规中加强预付式消费者权益保护。比如,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五个条款涉及预付式消费问题;条例鼓励运用区块链技术,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第三方资金监管、第三方担保、商业保险等方式,为预收款存储、消费、使用提供保障。
一些地方通过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资金的存管保障。比如,浙江省宁波市去年3月正式上线“放心充”消费服务平台,预付资金的存入和支取都设有技术关卡,消费者实际产生消费并确认核销后,平台存管资金才会划拨给商户。消费者申请退卡时,由平台方确认退款金额并经经营者认可后,存管银行将退款从经营者专户原路划转至消费者账户。
一些省份针对当地预付式消费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这一领域的监管。比如,北京下发通知规定,备案经营者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为不低于上一季度末预收资金余额的40%。江苏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体育健身企业发行的不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
也有一些地方强化对企业的风险排查。《2023年度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要点》提出,针对存在预收资金未足额存管等违规情形的发卡经营者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
顽疾仍有待化解 几大问题值得关注
受访专家表示,从近两年曝光案例来看,预付卡问题依然多发。防止资金“打水漂”,还需防范商家三个问题。
——用破产清算冲销债务。有受访者表示,有些商家动机不纯,明知经营不善,依然大量出售预付卡,并通过破产清算冲销债务。
“如果商家破产倒闭,消费者的预付款可能无法追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如果企业爆雷、破产清算,机构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补发职工工资、保险和相关税费。给消费者退钱时,破产清算资金早已所剩无几。
——缩短有效期,剩余资金“概不退还”。商务部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而宁波市2023年对全市预付式消费情况进行定量调查发现,有15%的门店在销售时明确告知体验人员使用有效期仅为一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也指出,很多经营者为其发放的单用途卡设定了一年或两年的有效期,且到期后拒绝为消费者办理延期,违反了相关规定。
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商家缩短预付卡有效期,用“有效期过,概不退款”的伎俩,将未消费的预付款据为己有。“有的在前期办卡时只宣传折扣,没明确预付卡使用条件、范围、期限,消费者要求退卡时,被经营者以消费者违约为由拒绝。”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梁方说。
——预付款“暗度陈仓”躲避备案。北京等地要求,经营者发行预付卡超过一定数量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以方便对经营者备案和预收资金存管进行一体化管理,明确备案作为预收资金存管的前置条件,实现备案即资金存管。
但近两年,有商家用新的违规招数躲避备案和监管。梁方说,当地投诉案例中,有店家要求消费者通过两种及以上支付渠道分笔付款。一笔打到备案账户,另一笔打到外地私人账户,以“账外收款”的方式逃避监管。“有的商家只需在手机上开一个预付端口,绑定手机号、微信号即可实现预付功能,无法通过报备实现监管。”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说。
多措并举 让预付式消费更趋安全合理
《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通过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制定专项立法的方式,全面、系统地规范预付式消费,推动建立预付式消费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焦海涛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虽然有预付卡备案和银行资金存管等规定,但制度仍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监管范围较窄,一些发卡企业不在监管范围内;资金存管制度适用对象有限,仅对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提出要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未如约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要求履约或退回预付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说,该条规定以假定商家诚信为前提,若商家唯利是图,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消费者的退卡权仍难以得到保障。
“目前一些部门、地方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阶位低,而且零碎分散,建议尽快出台全面规制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专项立法。”徐海燕说。
发卡企业破产时,如何保障消费者享有预付资金取回权?徐海燕说,立法时可考虑规定,在企业破产时,预付卡内余额不纳入破产范围,消费者有权在企业破产清算前足额取回预付资金。
此外,要提高预付式消费模式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盘和林说,可充分考虑商家消费纠纷投诉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诚信记录等,设定法定门槛,支持征信好、讲诚信的企业采取预付式经营模式。
“对存在违规行为、主观逃避监管、恶意透支预收金、挪用大额预付款、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经常歇业的企业,要及时暂停其收取预付款的主体资格,除非其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当的保证金并缴入监管部门指定的托管银行账户。”徐海燕说。
及时有效的预警措施,可以帮助消费者避险止损。专家建议,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联合整治。(记者 梁军 翟翔 顾小立 王存福)
兰州晚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 维护自身权益
兰州晚报讯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城关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以案讲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到底。
瑜伽没练完消费者要求退款
2023年4月21日郭某某与兰州某瑜伽有限公司签订瑜伽课服务合同,约定会员费以及课程相关内容。郭某某自2023年4月至8月期间上小班课19节、私教课2节,后双方因上课时间及能否上团课等问题双方发生矛盾,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郭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课程费用共计5000元。被告辩称“合同约定概不退费,原告已交纳的课时费是根据合同约定总课时计算的优惠价,如果退费,也应当扣除已上课程的价格”。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瑜伽课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建立的预付款消费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在郭某某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不宜强制要求双方继续全面履行消费服务内容。原告郭某某已消费19节小班课、2节私教课,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课程实际单价在原告上课前已向其告知,故应当以合同优惠价格按21节课计费。关于退费问题,被告“不因任何原因退还费用”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原告责任、限制了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被告以此抗辩不予退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综合原、被告的违约程度及被告提供服务的情况,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瑜伽课服务合同,被告兰州某瑜伽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郭某某课程费2500元。
美发店“忽悠”充值消费者要退费
2023年10月,李某某在城关区某美发店消费,扫码支付8999元充值会员卡,并于当日消费部分费用。之后,李某某发现被告的其他门店存在闭店的情况,因担心被告在收取款项后跑路,李某某开始沟通协商退费事宜。虽经多次协商,但美发店始终未退费。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店退还尚未消费的款项788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该案经法官在线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城关区某美发店退还原告李某某尚未消费的预付款7880元。
法官表示,本案所涉及充值会员卡又称预付消费卡,此情形下,消费者面临着“商家跑路”“霸王条款”以及虚假宣传等合同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从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出发,消费者虽然充值了预付款,但是如果出现商户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或者其他丧失合同继续履行基础情形的,其仍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商家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