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甘肃省医保局:没有政策依据!
近日,患者王先生向奔流新闻反映,他因病住院治疗14天时,医生告诉他,“医保规定患者住院不能超过15天,先办理出院在家休息15天,再来办理住院继续做治疗。”并要求他必须第二天办理出院手续。王先生说:“我的各项检查指标还没有下来,症状也还没有缓解,就得出院,这是哪里的规定?”
9月7日,奔流新闻记者就王先生的疑惑向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进行了求证。
“医生的说法不仅没有政策依据,还有可能涉嫌分解住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有关人士解释,自2018年医保部门成立以来,从未出台过任何限制参保患者住院天数的医保政策,参保患者住院以后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这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任何关系。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此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分解住院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禁止的违法行为。王先生遇到的以住院时间有限制为由,要求其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重新住院的情况是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上述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人士表示。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欧阳海杰
(奔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