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原油 9名“油耗子”站上审判席

疯狂盗窃原油 9名“油耗子”站上审判席

原标题:结伙盗窃原油,9名被告人依法公开受审

8月10日,记者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合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一起盗窃原油案,依法公审9名涉案嫌疑人。

2023年3月,被告人代某辉、王某中预谋在合水县太莪乡黑木村境内长庆油田某分公司储油罐盗窃原油,每吨纯油代某辉付给王某中500元。随后代某辉购买了作案用的油罐车,并雇用被告人杨某辉给其驾驶油罐车拉运原油、被告人樊某禄驾驶轿车放哨。4月份某天,被告人代某辉又纠集被告人史某新参与盗窃作案,史某新同意后又提出需叫被告人豆某鹏参与,代某辉遂给史某新1万元让其联系豆某鹏。几天后史某新到豆某鹏办公室告知其朋友准备盗窃原油之事,并将1万元送给豆某鹏,豆某鹏同意史某新盗窃,后史某新又约王某中见面,商议共同盗窃原油之事,盗油团伙初具规模……

2023年4月某日,被告人代某辉、王某中、史某新、樊某禄、杨某辉、王某庆从储油罐内给油罐车放油,共盗窃原油3吨,价值11145元,后由杨某辉驾车将原油拉走销赃,获赃款1.46万元。过了几日,几人采取同样方式盗窃原油14.80吨,价值54982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某辉、代某辉、樊某禄驾车行至合水县店子乡街道时,被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代某辉、史某新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被告人豆某鹏、史某新在盗窃作案被发现后,为逃避处罚指使他人毁灭、伪造证据,侵犯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被告人拓某勤、徐某杰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关键证据,情节严重,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代某辉、王某中、杨某辉、樊某禄、王某庆的刑事责任,以盗窃罪、妨害作证罪追究被告人豆某鹏、史某新的刑事责任,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被告人拓某勤、徐某杰的刑事责任。

8月9日,合水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代某辉、史某新等9人涉嫌盗窃罪、妨碍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一案,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秀芸

图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奔流新闻)